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鉴于上述情况★◆,环境保护部环境监察局建议,责成江苏省环保厅督促扬州市环保局加强对远东仪化石化(扬州)有限公司的监管,其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未经重新审核通过之前,不得开工建设;督促扬州市环保局加强对凯发新泉水务(扬州)有限公司的监管,确保废水达标排放;督促仪征市有关政府部门将此投诉事件处理详细情况向当地群众公开,争取群众理解支持,确保社会稳定。
群众反映的青山污水处理厂名为凯发新泉水务(扬州)有限公司,是承担化工园区内企业废水集中处理的综合性污水处理厂,目前形成两期4万吨/日的处理规模,尾水排入长江。这家公司办理了相关环保手续,是仪征市环保局重点监管企业,在进◆◆、出水排口安装了化学需氧量■■■、氨氮、总磷等在线监测装置远程监控,仪征市环保局每旬至少进行一次现场突击检查、采样监测工作,其废水基本达标排放。
按照环境保护部副部长潘岳的批示★◆★■■◆,环境保护部环境监察局委托华东环保督查中心对远东仪化石化(扬州)有限公司年产200万吨PTA项目环境违法问题进行了调查◆★★◆■■。同时,江苏省环保厅受江苏省政府办公厅委托,对这一案件进行了调查★◆■■★。目前★◆,举报件所涉项目尚未开始实质性建设,举报件所反映的问题已基本查实。
远东仪化石化(扬州)有限公司成立于2009年★★■■,是中国石化仪征化纤股份有限公司与台湾远东集团下属子公司百慕达远东新世纪(控股)公司成立的合资公司。据调查,L3场地距离原环评批复的项目场地东西水平距离约为733米◆■◆★■,南北垂直距离约为1023米。现场检查时,100万吨PTA项目仍处于筹备建设阶段,场地平整工作基本结束,尚未开始实质性建设◆★■。当地化工园区管委会正在对卫生防护距离内居民实施搬迁,并承诺在项目试生产前完成。
中国石化仪征化纤股份有限公司年产100万吨PTA及配套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于2005年1月通过原国家环保总局审批■◆◆★■,项目地点在中国石化仪征化纤股份有限公司厂内。在项目实施过程中,中国石化仪征化纤股份有限公司受厂区发展空间制约■★◆◆,考虑项目尽量远离仪化生活区以及100万吨PTA下游项目用地需求等因素,在生产规模不变的情况下将这一项目重新选址在距离仪化生活区约2.6公里★◆◆■,卫生防护距离由原审批的200米提高至主装置400米、污水处理站500米的扬州化工园区L3场地,并将这一项目交由远东仪化石化(扬州)有限公司实施■★。
中国石化仪征化纤股份有限公司年产100万吨PTA及配套项目尚未开始实质性建设,场地平整等筹备工作不宜认定为★◆■■★■“未批先建”行为。但是★◆★◆,这一项目的审批时间距现在已超过5年,根据《环境影响评价法》第二十四条规定,这一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应当报环境保护部重新审核★◆◆■★。
群众反映的“远东仪化200万吨PTA项目”是远东仪化公司提出的将100万吨项目未来优化调整至200万吨的发展规划,目前正在开展前期论证■■、编制环评阶段★■,尚未进行报批。
群众反映的扬州四水厂名为扬州市第四自来水有限公司★◆★◆。经查,这家公司取水口位于化工园区下游、润扬大桥附近★◆■★。仪征市环保局日常检查未发现这一饮用水水源地异常及自来水异味情况。
仪征市环保局会同化工园区管委会和仪化公司当面和信访人进行了沟通,详细解释了100万吨PTA项目的性质、审批手续和企业监管等情况★■◆★,公示了相关信息。信访人对环保部门的办理结果表示理解。
经查,排江管道长8公里■★★■◆◆,在用大功率泵进行输送时,压力大,再加上长江排口管道高于长江水平面,水流湍急而产生泡沫;水发黄是因为聚合氯化铝(PAC)混凝剂改为聚合硫酸铁(PFS)混凝剂◆■◆■◆★,二价铁被氧化成三价铁。